服貿協議搞啥鬼,黑箱作業篇(四)(下)

分岐路線:2.2審議路線、備查轉審議路線:

 

最後,當兩岸協議進入審議,關心的重點還是那兩個老問題,能不能逐條表決、能不能修改文字。

耐斯方狗:「有個嚴重的誤解,那就是立法院『不修改表示只能通過』,這完全是錯誤的,不修改又不是立法院不能否決了,如果不喜歡大可以否決啊。另外還有些陰謀論就把我弄糊塗了,說中共不讓修改,以免讓台灣外觀上確實有個國會。這你看得懂?立法院要把協議否決了,還顯不出台灣真有個國會嗎?」

 耐斯方狗:「更何況事實上391號還明白說了,國會對條約只能包裹表決通過或不通過的,兩岸協議還沒明說呢,這套政府被壓迫所以不敢修改的說法不知哪裡來的。

 Nikolai:「我們先來仔細討論為什麼政府主張不能修改、不能部份否決好了首先要說明的是,國內批准時要逐條表決、修改內容,國際法是不管的,有些文章寫這會違反國際法,完全是錯誤的。比較早期的教科書會提到,『批准時不能附加條件或是修改內容』,這是定義問題。因為批准的定義是『內國對談判結果的承認』,如果加上條件或是修改內容,這不是承認,而是向對方提出一份新的要約,除非對方同意,不然不會生效

 Nikolai:「通常說不能修改,其實是內國憲法權力分立的考量,或是實務上方便的考量。我想對各國來說,後者可能更多一點,就像前面談過的,條約通常有整體性。以經貿談判來說,假設今天我國開放A產業,換對方B產業的開放,談判時雙方覺得合理,這才同意了。結果拿回國後國會不滿意,把我國A產業開放整個拿掉,或是修改開放的內容,對方未必會願意繼續給我們B產業。

 Nikolai:「這就是為什麼說修改或是部份否決,幾乎一定要重開談判。確實會造成談判上的一些困難。這段時間常常有人以美國做例子,說美國國會也會修改條約。沒有錯,美國國會也很喜歡事後修改條約,說不定是全世界最喜歡修改條約的國會了。但是第一,這不是常態,姜皇池教授曾經給出一個數據,說美國大概有12%-15%的條約簽署後國會會修改,可見大多數的條約還是不會動的;第二,以美國的實力跟國際地位,就算老是要重開談判,別人可能還是得找他們談條約,沒辦法,他們是美國;第三,其實這是跟著上面講的,就算是美國,國會老是改條約也讓他們的貿易談判受到一些困難,因此才有了TPA的誕生,TPA正是用事前的介入,來換事後國會不修改。

 巴別塔:「有個問題一直想問,國會如果否決了已經簽屬的條約,也需要重新談判,這樣看來修改與不修改好像沒有什麼差別?

 Nikolai「如果經常否決已經簽屬的條約,確實也會造成信用的傷害,馬政府好像也一直在強調這一點。不過修改跟整個否決還是有點差別,第一個是否決後有可能就沒有後續談判了,對方也不用再估量還要怎麼處理,不過這個情形可能比較少。第二個是,修改跟部分否決,表示的是國會連談判內文都不能接受,這對談判代表的信用來說是很大的傷害。」

Nikolai:「以我國的國際處境來看不要修改也不要否決當然是最好的,但若是沒辦法說服國民那也只好放棄了。

 耐斯方狗:「所以總結一下:服貿協議審查中就算逐條表決,修改文字也不違反國際法或是國內法,但是可能造成我國信用的影響。」

延伸閱讀:

延伸閱讀:

1.服貿科普文計畫的數篇文章,包括:兩岸協議國內生效程序以下各篇:
http://popularintllaw.wordpress.com/%E6%96%87%E7%AB%A0%E7%B6%9C%E8%A6%BD/

2.服貿協議,該審查還是備查,政治大學廖元豪教授: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notes/bruce-yuan-hao-liao/%E6%9C%8D%E8%B2%BF%E5%8D%94%E8%AD%B0%E8%A9%B2%E5%AF%A9%E6%9F%A5%E9%82%84%E6%98%AF%E5%82%99%E6%9F%A5-%E5%89%8D%E6%8F%90%E5%95%8F%E9%A1%8C/10153933976250611

3.台灣大學蔡宗珍教授的訪談意見(新增)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6%98%9F%E6%9C%9F%E5%B0%88%E8%A8%AA-%E5%8F%B0%E5%A4%A7%E6%B3%95%E5%BE%8B%E7%B3%BB%E6%95%99%E6%8E%88%E8%94%A1%E5%AE%97%E7%8F%8D-%E6%9C%8D%E8%B2%BF%E5%8D%94%E8%AD%B0-%E5%85%B7%E5%82%99%E8%B3%A3%E5%8F%B0%E9%9A%B1%E6%86%82-221027692.html

4.指鹿為馬的假民主,中央研究院黃丞儀研究員:
http://opinion.cw.com.tw/blog/profile/103/article/1129

5.對外經貿談判的Reformat,中央研究院吳建輝研究員: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40320/363907/

6.問個笨問題,楊照: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forum/20140325/366579/applesearch/%E6%A5%8A%E7%85%A7%EF%BC%9A%E5%95%8F%E5%95%8F%E7%AC%A8%E5%95%8F%E9%A1%8C

7.兩岸協議監督審議法制化之必要性,台大法律學生挺318小組: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hoto.php?fbid=724843614227745&set=a.722853957760044.1073741827.722825317762908&type=1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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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Responses to 服貿協議搞啥鬼,黑箱作業篇(四)(下)

  1. 引用通告: 服貿協定搞啥鬼:總結篇 « 卡塞爾新聞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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